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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共同生活的痕跡>



要搬離一個家的時候,男人說他最不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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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共同生活的痕跡>



要搬離一個家的時候,男人說他最不捨得的,是共同生活過的痕跡。

「那時候她希望睡房用粉紅色,但我反對,所以後來就變成她第二喜歡的顏色。」

「我總是想,如果當初遷就她的話,事情是不是不會變成現在這樣。」

「她當然也有遷就過我的時候,正因為這樣才悲傷,看著這個家的每個角落,證明我們的愛的確曾經存在。」

的確,每戶人家裡面,都會滲透著屋主的個人特色。

一個人的家,本身或有美感不足或偶有失手的時候,一個人無人管束的自由,也會令家有一種偏重一邊的傾向,不難看到因為超級喜歡一種東西或一種顏色而大量屯積的家。

就算一個人本身品味超卓,只要加了另一個人的品味進去,就會產生一種新的美感,一種化學作用,這也就是愛的力量。

與另一個人建立一個家,有一種微妙的流動與平衡。一個家的美感,是兩個人兩份美感之間的最大公因數。

當電視上播著樓盤節目,我較想看的,是兩口子住了一段日子的溫馨蝸居,而不是那些由設計公司花費幾百萬裝修的豪宅,因為那裡面雖然有品味,卻沒有兩個人生活過的故事。

其實一個家就是一段關係的表徵,怎樣談戀愛,就會建構出怎樣的家。是平和的家,是霸道的家,是互相尊重還是互不相讓,是冷漠以待還是完全溺愛,這些氣氛會在家裡面呈現出來,人會撒謊,但家不會撒謊。

如果一個家太一面倒是一個人出的主意,另一個人的意見全被消滅,那並不是一段健康的關係,雖然大家都將自己最喜歡、覺得最好的一面交出來,但最後還是得看另一半接不接受,然後再找一個雙方都舒服的契合點。

#晴報 #專欄

https://skypost.ulifestyle.com.hk/article/2727095/%E5%85%B1%E5%90%8C%E7%94%9F%E6%B4%BB%E7%9A%84%E7%97%95%E8%BF%B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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